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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与阐释——黑鹤动物小说略论

从各种角度看,黑鹤都是一个很好的评论对象。他天然带有许多被虚线框起的区域,供人们粘贴标签:自然、动物、边地、游牧……大家称呼他为自然之子,羡慕他与生俱来的优势——只写自己足以。

图书详细内容

作者通过细致的观察,用生动的文笔,描写了大草原上离奇跌宕的故事情节,字里行间弥漫着浓厚的大自然气息,无论是写其其格老人喂狼、姐姐保护丹顶鹤还是写巨大的野牦牛、小小的母兔、獾等,都突出了一个“爱”字,人对动物的爱,动物对人的信任和爱,动物对儿女的爱等等。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

作者:页数:分类:幼儿读物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天天出版社出版日期:2015.07ISBN:9787501609772
定价:¥19.00版印次:

★读黑鹤的动物小说,亲近大自然,热爱动物朋友,敬畏生命。

★黑鹤曾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        

★台湾“好书大家读”年度**少年儿童读物奖等。    

★有多部作品译介到国外。

★黑鹤的作品洋溢着宛如屠格涅夫《猎人笔记》般的纯净、优美的迷人气息。他那细腻而又开阔的文笔,使他既能细致到去触摸一缕炊烟的形态,也能呈现大草原那空阔、广袤的面貌,加上他对动物世界极熟悉而流畅的描绘,使得他的动物小说一出手就显示出卓然不凡的艺术品质,让人过目难忘。 ——李东华  

★黑鹤对语言的色彩和音韵非常敏感,且很有分寸感,每一篇小说都闪耀着诗的文采,每一个字都打磨得闪闪发亮,充满诗情画意。

——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

★读黑鹤的动物小说,我时而会联想到西顿、杰克伦敦、椋鸠十的笔墨;在思考中国动物小说的面貌和前景时,我也会想到黑鹤的动物小说创作。他是一位令人期待的动物小说作家。

——中国海洋大学儿童文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自强

★黑鹤并没有回避那种原始狂野与现代文明的冲突。他在充分地张扬了一种自由和狂野美学的同时,也解释和表达他对人类文明的理解与应有的尊重。

——书评人、作家徐鲁

内容简介

作者通过细致的观察,用生动的文笔,描写了大草原上离奇跌宕的故事情节,字里行间弥漫着浓厚的大自然气息,无论是写其其格老人喂狼、姐姐保护丹顶鹤还是写巨大的野牦牛、小小的母兔、獾等,都突出了一个“爱”字,人对动物的爱,动物对人的信任和爱,动物对儿女的爱等等。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评论说,“黑鹤对语言的色彩和音韵非常敏感,且很有分寸感,每一篇小说都闪耀着诗的文采,每一个字都打磨得闪闪发亮,充满诗情画意。”

由《姐姐的鹤》《穿越高速公路的狼》《高原野牦牛》《獾》《狼谷炊烟》《雪地》六篇中短篇小说组成。作者通过细致的观察,用生动的文笔,描写了大草原上离奇跌宕的故事情节,字里行间弥漫着浓厚的大自然气息,无论是写其其格老人喂狼、姐姐保护丹顶鹤还是写巨大的野牦牛、小小的母兔、獾等,都突出了一个“爱”字,人对动物的爱,动物对人的信任和爱,动物对儿女的爱等等。

兔》包括《母兔》《狼谷炊烟》两篇小说。作者通过细致的观察,用生动的文笔,描写了大草原上离奇跌宕的故事情节,字里行间弥漫着浓厚的大自然气息。《母兔》讲述了兔妈妈为了保护她的小兔,不惜每天来回奔波,克服重重困难,躲避种种危险,用生命守护着小兔的感人故事。《狼谷炊烟》作者用生动的文笔主要写了一只叫巴奴盖的忠实的牧羊犬的故事,它竭尽全力保护着自己的主人,保护着主人营地的羊群,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无论是写人还是写草原上的动物,作者都突出了一个“爱”字,人对动物的爱,动物对人的信任和爱,动物对儿女的爱。

呼和诺尔野猫包括短篇小说《黑眼睛》《呼和诺尔野猫》《雪地》和中篇小说《狼谷的孩子》四篇作品组成。《黑眼睛》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写了偷猎者大批猎杀雌藏羚,有一只叫黑眼睛的小臧羚幸免于难,可爱的小藏羚陪“我们”在营地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但由于奶粉的营养成分太单一,最后小藏羚还是死了。《狼谷的孩子》中,作者用生动的文笔主要写了一只叫巴奴盖的忠实的牧羊犬的故事,它竭尽全力保护着自己的主人,保护着主人营地的羊群,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呼和诺尔夜猫》写了一只叫斯芬克斯的野猫的成长故事。《雪地》写“我”滑雪中的见闻。

  目  录  

兔》

呼和诺尔野猫

精彩试读

这只猫崽第一次离开草洞出现在营地上的时候,我惊叹于它那精美的毛色和壮硕的体形,如果在人类的世界里,它更像是一个拥有健美冠军般体形的不谙世事的孩子。它拥有不可思议的弹跳力,尽管有些笨拙,它还是毫不费力地直接从地面跳进了离地一米多高的房车里。

它在房车里谨慎地走动,像所有的猫崽一样,对于一切都表现出足够的好奇。随后,它跳到了我的书桌上,在凌乱的书桌的一角轻轻地坐下。我注视着它的侧影,审视它那巨大的爪子和骠悍的体形,还有耳尖那两缕长毛。眼前的一切已经可以证明并且说服我得出一个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的结论——这只猫崽,很有可能是母猫与一头野生猞猁⑼杂交后的产物。自这片草原一直往东不远的山地,就是大兴安岭的余脉。那里的莽莽山林就是猞猁的游猎之地。就在几年前我做关于蒙古牧羊犬的调查时,在鄂温克旗,就发生过猞猁夜晚偷袭羊群的事件,两头凶悍的蒙古牧羊犬咬死了那头已经衰老的野兽。那个事件,成为我书中蒙古牧羊犬不惧野兽的一个重要的佐证。

但我也很清楚,这种可能性简直是微乎其微。一般情况下,猞猁更愿意将家猫当作食物。不过,在神奇的自然界中也许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在使鹿鄂温克人的营地里,我就曾经见过一头据说是狐与犬杂交的红色猎犬。我的一位饲养猛犬的朋友一直以来一直用来狼来改良自己的狼犬,以期获得一种拥有狼的凶悍和犬的顺从的新型猛犬。

同科的动物杂交并产生后代,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猫崽在春天出生,而它的个头,就雨后的牧草一样,疯狂地飞长,到了夏天的时候,我已经非常确信,它的体内至少流着一半荒野的血,它无论如何不是母猫与另一只雄性家猫结合的产物。

当它在屋檐下的平台上醒来,站在上面伸过懒腰之后发呆的时候,噢,那侧影,雄壮高大,丰厚的皮毛上显现出团花状的淡淡斑纹,而那耳尖上两缕耸立的长毛,在微风中轻轻拂动。这一切,无不在标榜它的与众不同之处。无论如何没有人会相信它是一只家猫,它更像某种拥有超凡力量的野兽。

我喜欢看它黄昏时立在屋顶向远望凝望的侧影,美极了,像斯芬克斯。

所以,后来,营地里的人也这样称呼它,叫它斯芬克斯。

总之,它不是普通的家猫,是家猫是荒野里野生猫科动物的杂交产物,是野猫。

很多时候,我一直认为猫其实不过就是被缩小了的虎,即使家猫也同样如此,它们捕猎的本能从未被遗忘,人类也从来没有能够真正地驯服它们。即使它们会在人类的居所中停留,但只要需要它们随时都会离开,从不留恋。。

斯芬克斯很快就证明了自己野性的一面。

在初夏的一天,我看到它正叼着一只白色的鸟儿穿越营地前的平地,那鸟儿的颜色过于洁白,应该不是野鸟,而是营地里的鸽子。随后,我意识到,它已经不是第一次那样做了。

营地里的两个房车——也就是下面带有轮子更容易移动的板房,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在建造时,在屋檐下留了不到十公分的缝隙,从那里可以进入中空的坡形屋顶内部的空间。这处所在吸引了草原上的鸽子,最初只有几只,后来,经过繁殖和新的成员不断加入,两个房车的屋顶空间里就住了大概有二三十只左右的鸽子。

曾经有一只游隼就栖落在营地附近,每天追逐这些鸽子。鸽子一旦发现那如同箭矢般的黑色身影在空中出现,会在第一时间飞回营地,钻进屋檐下或者落到地面上。只要它们能够在游隼的利爪抓住它们之前降落到营地的地面上,就安全了。天空是这种猛禽遨翔的猎场,而地面,是令它们感到恐惧的地方。我曾经不只一次看到被追得丢盔解甲的鸽子飞到营地上空之后以一种坠落的姿势落向地面,当然,比自由落体更快,它们在拍打着翅膀加速,只为更快地降落到地面上。而紧随其后的是一道黑色的影子,从低空一掠而过,随后飘向远处,开始在附近的天空徘徊,寻找下一次机会。为了那些鸽子,我用一把弹弓给了那只游隼一个不大不小的教训,一个羊粪弹击中了它的翅膀,射落了它的几根羽毛,它飞走了,再也没有在这片草原上出现。

现在,斯芬克斯,是新的捕食者。

我冲过去,想救下那只鸽子。尽管斯芬克斯叼着那只鸽子走得跌跌撞撞,可当我冲过去时,它却表现出惊人的敏捷,叼着鸽子直接蹿上了草垛,将鸽子压在爪下,冲着我发出威胁的咆哮。

鸽子已经没有动静了,想来在被捕到的那一刻就被弄断了脖子。

责打斯芬克斯也毫无意义,猫这种动物,捕食是它的本能,它捕食一只鸽子就像我们吃鸡蛋一样,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走开了。

随后,几乎每隔一两天,它就会捕获一只鸽子。

我仅仅见识过一次斯芬克斯捕获鸽子的过程。

事实上,在经历了最初的几次被袭击之后,那些鸽子已经被斯芬克斯每天虎视眈眈的窥视吓坏了。它们亲眼目睹了自己的同伴一只只地葬身于它的利爪之下,所以,它们变得非常小心,每天呼拉拉地从屋檐下的窝里飞出,傍晚又直接进窝,不再像往常一样在屋顶上停留。

鸽群的这种谨慎让斯芬克斯至少两三天一无所获。我观察它,看到它蹲在草垛上注视着天空中的鸽群发呆,也许,它是在思考吧。就在那天的黄昏,我透过窗子看到它跳下草垛,然后隐藏在了房车。

它就卧在房车空隙下面的阴影里。如果我不是之前看到它走过去隐藏在那里,那么我无论如何是无法把它和地面分辨出来的,它的毛色隐蔽性很强,与周围草地的颜色很好地融合在一起,而它耳尖那两撮在风中摇曳的飞毛,看起来就像是两根逼真的草穗。

天色将暗,外出觅食的鸽群回来了,它们先是在营地上方盘旋,那是在查看营地里的情况。它们在盘旋了几圈之后,开始降落减速,准备直接飞回屋檐下温暖的窝巢。

斯芬克斯很有耐心,一直趴伏在地面上纹丝不动,它选择的捕猎对象是飞在鸽群中的最后一只鸽子。

几乎就在那只鸽子要落在屋檐上的一刹那,它直接从原地腾越而起,弹起的高度足有三米。它在不到两秒钟的时间里完成了如下一连串的动作:腾越,然后在空中翻转,仰头扑向那只鸽子,准确地在半空中用两只前爪将鸽子攫住,随后,又翻转身体,四爪稳稳地落在地面上。而此时,那只灰色鸽子的脖子已经被折断,在它的口中悠荡着。

一次完美的捕猎,冷酷,干净,已经进了窝里的其它鸽子都没有意识到又失去了一个同伴。

我保护不了这些鸽子,没有办法将它们捕获之后再集中笼养,那也许是让它们能够逃避斯芬克斯捕杀的唯一办法。我也不能阻止斯芬克斯继续捕杀,猫科动物必须活存活下去。

随后,斯芬克斯的捕杀顺理成章,驾轻就熟,那些鸽子最终全部进入它的腹中。

早晨我醒来时再也听不到屋檐下鸽子咕咕的叫声了。

之后,斯芬克斯开始将捕猎的方向投向地面,它开始捕杀这片草原上的地鼠。地鼠,无论如何,是草原上的一景,经常可以看到它们在草原上探头探脑的样子,它们会在草原上打洞,攫食牧草,破坏草场。

斯芬克斯在不断地磨练自己捕猎的技艺。对于这些地鼠,它仍然是采取和母猫一样的捕猎方法,就是蹲在洞口守候,然后一击捕获。但显然,它的成功率要高得多,它拥有比母猫更大的力量和更快的速度。偶尔,在斯芬克斯并不饥饿的时候,会长久地玩耍一只被它捕获的地鼠,将地鼠高高地抛起,然后自己再凌空跃起,在半空中将地鼠叼住。它可以巧妙地掌控自己的力量,不让口中的地鼠有受到丝毫的损伤。或者,它将自己的猎物放开,那获得自由的地鼠会发了疯地向洞里逃蹿,但它总能在地鼠钻进洞前的最后一刻再次将地鼠捕获。我惊叹于斯芬克斯那惊人的速度和反应能力,这些以敏捷著称的地鼠在它的面前,根本没有一点儿生还的机会。

斯芬克斯只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捕杀了方圆几百亩的草场上所有的地鼠,这种啮齿类动物就在这片草场上绝迹了。

显然,如果这种杂交的野猫可以大量繁殖,倒是可以很好地控制草原上的鼠患

终于,这片草原上清静了,再也看不到地鼠四处乱蹿的景象。下了两场雨之后,地鼠留下的洞穴也就开始慢慢地坍塌。终于,可以骑马在这片草原上纵情驰骋,不用再担心马蹄踏入鼠洞折断腿的事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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